材化学院200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 强(分管院长)
副组长:王 东(分管书记)、王庆文(分管纪检书记)
组员:姚善泾、翁文剑、王利群(化工、材料、高分子系分管系主任)
受理申诉:沈通(研究生科科长 0571-87951502)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录取名额为328名(其中宁波理工联培6名),其中计划内161名,A类自筹生129名,B类自筹生38名(A类自筹:每年需自筹培养费0.5万元;B类自筹:每年需自筹培养费1万元。)。
我院已录取136名免试生(计划内101名,A类自筹35名)。
一、复试要求
1、在满足浙大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总分在346分以上(含346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高分子材料: 总分在395分以上(含395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材料科学与工程: 总分在369分以上(含369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大化工: 总分在375分以上(含375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生物化工: 总分在350分以上(含350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化工过程机械: 总分在384分以上(含384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2、在满足浙大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且专业素质好,实验能力强,有创新精神的考生,
经考生所在单位专家推荐,我院相关导师认可,复试领导工作小组批准后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式、原则
A、复试实施方法:
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测试三部分。其中:
1、笔试(40分):
1、笔试(40分):
有关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闭卷考试,题型为判断题/选择题,内容均为考生报考专业最基础的知识,无指定参考书。
2、综合面试(40分):
有关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3、英语口语(20分):
3、英语口语(20分):
听说能力测试,包括:(a)专业外语朗读、口译; (b)简单交流(生活、专业)。
B、录取原则:
在复试及格(复试总分不低于60分)的前提下,按综合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综合分 = 0.60 × (初试总分/5) + 0.4 × (复试总分)
三、复试时间
3.25 复试,3.26录取
3.25 复试,3.26录取
详细的时间、地点以及导师的选择等事宜稍后网上另行通知。
四、重要提示:
1、我院不再另行书面、电话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同学;
2、今年我院按1:1.3左右划复试线,差额录取。因初试成绩在复试综合成绩中占较大比例,故请初试分数较低的同学自行斟酌是选择参加复试还是尽快调剂。
3、凡确定来参加复试的同学请务必于3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确认:(shentong@zju.edu.cn)。确认时请说明您的姓名、报考专业以及总分。
尽管确认复试工作量大,但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尽快一一回复考生。
为提高工作效率,恳请考生不要多次重复确认。
4、每一位前来参加复试的同学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3月24日至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地点:玉泉校区第11教学大楼239(研究生院会议室)
请仔细阅读研招处网上<关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
请仔细阅读研招处网上<关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
五:各系加分方案:
材料系复试时科研成果加分方案如下:
考生若曾以第1、2作者获得如下科技成果,可以在复试时向系主任提交成果证明,经核实后可以在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多项成果可累积加分,但最高不超过20分。
1、发表SCI收录论文、获授权发明专利,每篇或每项加10分;
2、发表EI收录论文、国内一级学报(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目录)、获授权使用 新型专利,每篇或每项加5分。其中:SCI和EI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检索号,国内一级学报论文以及发表在SCI源刊上但尚未收录的论文应提供刊物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必须同时提供出版社论文查询网址,以便通过网站查实认可,专利成果必须提供授权复印件(经专利网查实后予以认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考生所在大学,成果的内容必须与材料学科的专业研究领域相关。
考生若曾以第1、2作者获得如下科技成果,可以在复试时向系主任提交成果证明,经核实后可以在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多项成果可累积加分,但最高不超过20分。
1、发表SCI收录论文、获授权发明专利,每篇或每项加10分;
2、发表EI收录论文、国内一级学报(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目录)、获授权使用 新型专利,每篇或每项加5分。其中:SCI和EI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检索号,国内一级学报论文以及发表在SCI源刊上但尚未收录的论文应提供刊物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必须同时提供出版社论文查询网址,以便通过网站查实认可,专利成果必须提供授权复印件(经专利网查实后予以认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考生所在大学,成果的内容必须与材料学科的专业研究领域相关。
高分子系复试时科研成果加分方案如下:
考生若曾以第1、2作者获得如下科技成果,可以在复试时向系主任提交成果证明,经核实后可以在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多项成果可累积加分,但最高不超过20分。
1、发表SCI收录论文、获授权发明专利,每篇或每项加10分;
2、发表EI收录论文、国内一级学报(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目录)、获授权使用新型专利,每篇或每项加5分。其中:SCI和EI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检索号,国内一级学报论文以及发表在SCI源刊上但尚未收录的论文应提供刊物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必须同时提供出版社论文查询网址,以便通过网站查实认可,专利成果必须提供授权复印件(经专利网查实后予以认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考生所在大学,成果的内容必须与材料学科的专业研究领域相关。
1、发表SCI收录论文、获授权发明专利,每篇或每项加10分;
2、发表EI收录论文、国内一级学报(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目录)、获授权使用新型专利,每篇或每项加5分。其中:SCI和EI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检索号,国内一级学报论文以及发表在SCI源刊上但尚未收录的论文应提供刊物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必须同时提供出版社论文查询网址,以便通过网站查实认可,专利成果必须提供授权复印件(经专利网查实后予以认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考生所在大学,成果的内容必须与材料学科的专业研究领域相关。
化工系复试时科研成果加分方案如下:
为了鼓励考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参与更多的科研活动,化工系决定对考生在本科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在复试成绩中适当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1.发表的SCI、EI收录论文、获授权发明专利,每篇或每项加10分;
2.国内一级学报(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目录)、获授权使用新型专利,每篇或每项加5分。
3.其它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2分。
4.其它与科研活动有关的成果,具体加分视情况由系主任决定,但最高不超过10分。
几点说明:
1.论文和专利必须以第1、2作者发表。
2.当考生有多篇论文和专利时,可累积加分,最高奖励不超过20分。
3.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考生所在大学,成果的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的研究领域一致。
4.论文主要指是已经在期刊上公开发表的(2008年3月底为止),如果已录用的,将减半处理,并提供权威性的证明。
5.在面试时将相关证明和论文复印件交系主任,审核后计入总分。
若经查实考生提供虚假证明和论文,将直接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将在网上通报。
六、关于体检:
1、时间:3月25日至31日之间,详见日后浙大校医院通知
1、时间:3月25日至31日之间,详见日后浙大校医院通知
http://zdyy.zju.edu.cn/index.asp
2、地点: 浙大玉泉校区校医院
3、要求:每位考生在体检时随带一寸照片1张;按规定缴纳体检费30元;
3、要求:每位考生在体检时随带一寸照片1张;按规定缴纳体检费30元;
体检表及化验单上务必填写报考学院、本人联系电话等;
体检结束时必须把体检表交收表处,由医院负责送研究生院。
七、有关考生要求临时住宿问题:
请需要的考生直接联系宿舍管理中心:
玉泉校区: 0871--87951836;
八、火车站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的公交汽车路线:
杭州火车东站乘28路直达,杭州新客站乘21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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